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 (略) 驰恒环保 (略) | 项目新建1条年处理*吨钢渣粒子钢生产线,主要建设全封闭生产车间1座,同时配套建设冷却系统、氧气储罐、危废暂存间等公辅设施,生活 (略) 内现有办公房。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 (略) 排入西郊污水处理厂。 2.废气:运营期配料机上料口、皮带计量秤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回转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天然气燃烧废气汇集于管道,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加热炉窑二级标准限值;SO2、NOx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主要噪声为设备中的皮带输送机、Z型斗式提升机、热压成型机、除尘系统风机、风冷系统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减震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废: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新建1个面积为10m2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并设置导流渠及收集池;一般固体废物包括除尘灰、废布袋,除尘灰经密封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炼钢厂;废布袋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