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 章总则
第 * 条为扎实推进 (略) 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工作,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 (略) 称的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是指根据《村级集体经济巩 (略) 动计划》(浙委办发〔 * 〕 * 号)、《村级集体经济巩 (略) 动计划》(丽消薄发〔 * 〕1号)和《关于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巩 (略) 动的实施意见》(遂委办发〔 * 〕 * 号)文件精神,由 (略) 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 (略) (以下简称县“消薄”办)负责的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包括县级统筹项目、乡镇(街道)和村级单(联)建项目。
第 (略) 称的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的各类资金,包括上级财政拨入、县级财政和乡镇(街道)安排的补助资金。
乡镇(街道)和村在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中要建立集体自筹、政府补助、社会资本投入、各方力量支持相结合的多渠道投入机制。
第 * 条县“消薄”办是主管单位,负责建立项目库,制定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审核认定,组织实施县级统筹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等工作; (略) 负责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监督使用、绩效评价等工作;自然 (略) 负责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用地保障;乡镇(街道)原则上是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谋划、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资金申拨等工作。乡镇(街道)农村 (略) 和村集体组织原则上是实施主体,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第 * 章 项目申报、确定和实施
第 * 条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申报条件:已经通 (略) 性论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较好,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条件已落实的项目。
第 * 条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申报、确定:
( * )项目申报
1.信息发布。县“消薄”办根据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工作的目标要求,印发项目申报通知。
2.项目申报。县级统筹项目由县“消薄”办组织谋划申报。
乡镇(街道)和村单(联)建项目由相关乡镇(街道)根据通知精神,通过相关程序,统 * 提出申报申请。申请中应明确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可行性分析等事项(附件1)。乡镇(街道)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 (略) 审核,择优推荐。
3.申报公示。县“消薄”办将通过上述渠道收 (略) 复核、汇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 (略) 项目管 (略) (以下简称项目办)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分类列入项目储备库。
( * ) 项目确定
县“消薄”办根椐年度计划和资金落实情况,从储备项目中择优拟实施项目, (略) 门,通过综合论证评审,确定年度实施项目, (略) 研究同意后, (略) (略) 联合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第 * 条项目实施
( * )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 (略) 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招投标具体参照《关于印发 (略)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试行)和 (略) 小额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遂政办发〔 * 〕 * 号)等文件 (略) 。
( * )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半年内未启动实施的(因不可抗力除外),取消项目。未按规定期限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须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经县“消薄”办同意,否则终止项目实施。
( * )工程变更。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建设方案 * 经核定,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内容和工程量,确需变更的要根据相关文件 (略) , (略) 变更手续,由项目实施主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在核实后填写《 (略) 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调整审批表》附调整说明,向县“消薄”办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 * 条竣工验收
县级统筹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由县“消薄”办牵头。乡镇(街道)和村单(联)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由乡镇(街道)牵头,向县“消薄”办提出验收申请, (略) 门、乡镇(街道)组 (略) 竣工验收。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对照《 (略) 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申报书》确定的建设内容和 (略) 检查验收。
第 * 章 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管理
第 * 条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资金用于已批准的项目内容, (略) 政事业机构经常性经费、各种奖励、津贴、福利补助以及其它与本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擅自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
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资金具体支出范围:
( * )规划设计、监理、预算、结算审核等编制费用;
( * )投资入股、项目建设支出;
( * )发展前景好或示范效应强的项目硬装修等前期基础性配套费用支出。
( * )其它经县“消薄”办审定同意的支出。
享受财政资金帮扶的农家乐、民宿等房建类项目必须适时谋划和 (略) ,须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合理的装修工期和营业时间节点以及租金的支付方式和工期违约的惩罚措施。
第十条资金分配
( * )省、市、县财政专项资金优先安排县级统筹项目;
( * )乡镇(街道)、村单(联)建项目自筹资金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 * %;
( * ) (略) 实体化运营,乡镇(街道) (略) 必须在单(联)建项目中占有不低于总投资 * %的股份(以结算审核数据为准)。
第十 * 条县“消薄”办、乡镇(街道)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控制投资预算。
第十 * 条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 (略) 部门报账,乡镇(街道)根据本区域内项目建设情况向县“消薄”办提出资金拨付申请,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函件,并附资金拨付资料。县“消薄”办审核后,将资金 (略) 在乡镇(街道)(资金拨付申请表见附件)。
( * )工程类项目材料
1.项目进度申拨材料:①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②资金报账支出明细表③报账票据(正式发票、事业单位往来收据)④会议纪要或中标通知书⑤预算审价报告⑥建设施工合同⑦项目进度表⑧工程款支付证书⑨项目实施前后对比照片⑩其它相关资料。
2.项目竣工申拨材料:①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②资金报账支出明细表③报账票据(正式发票、事业单位往来收据)④会议纪要或中标通知书⑤结算审价报告⑥建设施工合同⑦项目验收表⑧项目资金证明⑨项目实施前后对比照片⑩其它相关资料。
( * )非工程类项目材料:
1、投资入股类项目申拨材料:①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②资金报账支出明细表③报账票据(正式发票、事业单位往来收据)④资产价值评估或其它相应证明材料⑤投资入股协议(合同)⑥股权证明材料(公司章程)⑦项目资金证明⑧照片等其它资料。
2、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拨材料:①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②资金报账支出明细表③报账票据(正式发票、事业单位往来收据)④采购清单、合同或协议等⑤项目验收表⑥项目资金证明⑦项目实施前后对比照片⑧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 * 条乡镇(街道)收到项目补助资金后,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并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第 * 章 监督和检查
(略) 公示制度。乡镇(街道)、村应将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的实施情况全程公开公示,及时公布项目规划、工程进度、补助资金、村级自筹等情况,接受村民群众监督。
第十 * 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各类专项检查和审计中发 (略) 为的,进度缓慢或严重影响实绩效的项目实施主体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视情节轻重,1-3年内停止安排相关项目补助资金。
第十 * 条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擅自变更项目地点、内容、标准和投资规模,或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扣回补助资金 (略) 理,并根据《 (略) (略) 分条例》等 (略) 查处;构成犯罪的, (略) 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 * 条相关单位要对项目申报、立项审核、资 (略) 排和使用情况加强管理,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检、审计、财政、“消薄” (略) 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
第 * 章 附 则
第十 * 条整合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的其他专项资金,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 * 条本办法自发 (略) 。
第 * 十条本办法由县“消薄办”负责解释
附件:1. (略) 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申报书
2. (略) 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审批表
3.1 (略) 财政涉农资金拨付申请表
3.2 (略) 财政涉农资金报帐支出明细表
3.3 (略) 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度表
3.4 (略) 财政涉农资金项目验收表
附件1
(略) 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申报书
( 年度)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体 | |||||||
项目类别 | 项目资金来源 | |||||||
(略) 在乡镇 | 负责人联系电话 | |||||||
(略) 在村庄 | 负责人联系电话 | |||||||
建 设 内 容 和 投 资 估 算 | 投资构成 | 金额(万元) | 其中财政补助(万元) | |||||
合计 |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
1.财政补助 | ||||||||
2.自筹资金 | ||||||||
3.其它资金 | ||||||||
合计 |
项目概况 | 填写说明:说明立项背景、建设内容及规模、效益分析等。 |
(略) 性分析 | 填写说明1. (略) 在地自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条件;2.当地居民(村民)意愿与积极性; 3. (略) 能力;4.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情况;5.交通、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 |
项目审核 | 乡镇(街道)政府( (略)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初审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县集中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 ||||||
(略) 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审批表 | ||||||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别 | ||||||
项目实施单位 | 单位名称(盖章)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原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地点 | 调整后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地点 | |||||
调整原因 | ||||||
项目责任单位意见 | 县“消薄”办意见 |
附件3.1
(略) 财政涉农资金拨付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 单位名称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投资概况 |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财政补助万元,自筹万元。 (1)审计(审核)工程款万元(其中: * 供材料:万元)。 (2)其他费用万元。 (3)财政补助资金文号: | ||||
合同金额 | 万元(其中财政补助万元) | ||||
已拨付金额 | 万元 | 本次申请金额 | 万元 | ||
项目实施情况: | |||||
监理单位 (质监单位) 审 核 | 审核金额:万元 审核人: | 负责人: (单位盖单) | |||
乡 镇 审 核 | 审核金额:万元 经办人: 审核人: | 负责人: (单位盖单) | |||
(略) 门 审 核 | 审核金额:万元 经办人: 审核人: | 负责人: (单位盖单) | |||
备 注 |
备注:本申请单 * 式 * 份, (略) 门、乡镇(街道)和实施单位各 * 份。
附件3.2
(略) 财政涉农资金报账支出明细表
项目实施单位: 年 月 日 金额:元
序号 | 年度 | 月份 | 内容摘要 | 数量 | 金额 | 开票单位 | 票据类型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说明:本表 * 式 * 份, (略) 门、乡镇(街道)和实施单位各 * 份。
附件3.3
(略) 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度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点 | |||||
建设工期 | |||||
项目实施单位 (盖 章)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计划内容 | 项目完成内容 | |||
项目计划投资 (万元) | 已完成项目投资(万元) | ||||
项目进度意见 (责任单位盖章) | 经办人: 科室负责人: | 分管领导: |
说明:本表 * 式 * 份, (略) 门、乡镇(街道)和实施单位各 * 份。
附件3.4
(略) 财政涉农资金项目验收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点 | |||||||
建设工期 | |||||||
项目实施单位 (盖 章)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项目建设内容 | 项目计划内容 | 项目完成内容 |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其中:财政资金 万元,自筹 万元 | |||||
验收结论 | 验收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验收组成员 | 单位名称 | 职称(职务) | 签名 | ||||
说明:本表 * 式 * 份, (略) 门、乡镇(街道)和实施单位各 * 份;如项目另有验收表式的,按其表式。
(略) 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资金证明( * )
县“消薄”办:
(单位)于年月启动建设项目,实际投资万元,已于年月通过竣工验收。经核实,建设资金来源于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资金,补助额度万元,该项目其它资金来源 ,补助总数未超出投资数。
特此证明!
乡(镇)、街道或责任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在“该项目其它资金来源” (略) ,填写清楚来源和资金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