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审批〔2023〕127号
(略) 应急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 (略)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南应急函〔2023〕1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项目编码:2312-*-04-03-*)建设, (略) 、县、乡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救援装备,强化基层防灾体系建设,促进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本级及10个县(市、区)。
三、项目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市、县、乡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配置救援装备,包括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与地质灾害、水域救援等装备,其中:市级应急救援队*1支,主要购置通信指挥装备、水*两栖救援车、排水抢险车、泡沫消防车、挖掘机、装载机等装备30台(套);县、乡级应急救援队*152支,主要购置通信指挥装备、水*两栖救援车、排水抢险车、水罐消防车、后勤保障车、无人机、冲锋舟、橡皮艇等装备8296台(套)。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796.29万元,项目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请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做好招标相关工作。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鉴于项目单位已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行投资项目分类评审的通知》(南发改审批函〔2022〕5号)规定,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专家审查修编, (略) 应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现同意免予组织该项目可研评审。
十、请据此批复,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推动项目早日实施。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市工改办成员单位,市财政局、统计局,本委领导、
相关科室,存档(2)。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