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永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报来《关于申请客家文化(闽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审批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永发改审〔2024〕46号文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402-*-04-01-*)。你单位委托厦门 (略) 、卓知 (略) 细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我局委托有关专家函审,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编完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客家文化(闽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永定区湖坑镇洪坑村、六联村土楼王子景区附近。项目总建筑面积8438.22平方米,新建非遗展览馆、非遗工坊,地下水泵房、消防水池、控制机房等,并配套电气、给排水、暖通等基础工程。精装展陈布展及体验空间5252.22平方米;新建室外非遗展演戏台1座,改造非遗工坊街区基础设施,建设拦水坝1座,挡土墙1座,非遗节点 (略) ;提升改造声光设备、广播设备、非遗标志体系等工程。
三、主要设计标准:
项目按一般公共建筑二级标准设计建造,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主要设计标准依据包括:《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18版)、《无障碍设计规范》(*)、《 (略) 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建筑环境通用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商店建筑设计规范》(*)、《展览建筑设计规范》(*)等及其他国家现行的规范,法规及强制性条文。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元(详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0.*元,基本预备费585.*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自筹解决。
五、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增减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严格按批准的概算对下阶段的设计进行限额控制,不得突破。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