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5日-5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行政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 (略) 南区阿勒泰路33号地区生态环境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 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阿勒泰 (略) ( (略) 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略) 红墩路赛马场,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E:88°8′28.848″,N:47°47′28.820″。项目区东北侧 55m 是冰泉科技,东侧为阿勒泰 (略) ( (略) 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东侧 60m 是红墩路,南侧 560m 是光明乳业,西侧 30m 是奶牛场居民区,西侧300m 为克兰河。 | 新疆阿勒泰 (略) | (略) 清泽 (略) | 建设一栋康养中心,一栋精神卫生中心,地上停车位、停机坪以及消防所需的救援通道,同时布置有供人行的硬质铺地和供病患康复活动的景观绿地等。且配套建设患者康复活动场地和医务人员的健身活动场地,建筑面积为1000m2。本项目总面积 64571m2, 工程总投资* 万元,环保投资128万元,占总投资的0.11%。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禁止在工程征地范围外、植被良好的地区进行取土石活动,以减少水土流失损坏面积。按照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进行作业,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它建筑材料不得乱停乱放,防止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运营期废水依托阿勒泰 (略) ( (略) 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 B 等级标准)后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定时洒水抑尘,施工运输车辆行驶速度;施工期项目区域四周边界设置高度在 2.5 米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两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等降尘措施。建筑垃圾采取封闭方式清运,严禁高处抛洒。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运行期运营期周边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中标准限值(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夜间严禁高噪声设备施工,以免影响施工场地周围居民的休息;施工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尽量避免多台设备同时运转,以减少噪声对敏感点的叠加影响;原则上禁止夜间(24:00~次日 8:00)施工,以确保居民点不受施工噪声干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本项目营运期噪声 (略) 内各医疗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车辆噪声,声源强度较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 营 期 噪 声 执 行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部分施工垃圾如废砖、废钢铁、废油料等,这些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回收利用,以实现固体废料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弃土等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本项目依托阿勒泰 (略) ( (略) 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日产日清。项目运营期医疗废物及收集、运输、暂存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2003 年第 36 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其他固废处置和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应将本次扩建项目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评估及备案工作。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实施规范化管理。 |
哈巴河县产业园供热管网建设项目 | 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产业园西南侧,地理坐标为:E86°23′9.261″;N48°5′35.822″。建设性质为新建。 | 哈巴河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略) 清泽 (略) | 新建锅炉房 1 座,项目锅炉房厂区长 143m,宽92m,规划总面积为 13170.8m2,本工程厂区建筑物、构筑物包括锅炉房、引风机间、脱硝设备间,封闭式煤场、值班室、消防设施等,1 台 40 吨燃煤锅炉及配套设施,配套建设 7270m 热力管网等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6.00万元,占总投资的4.9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划定的施工界限,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开挖土方、外运装卸土方等工序,应尽量避开雨季;合理规划土方堆置场地,周围设围挡物,结合实际情况适时采取专门的排水措施;项目区工程开挖造成的取土坑和回填好的坑,须及时压实整平;场地开挖应分层开挖和回填,充分利用表层土进行地貌恢复尽可能植草种树。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运营期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装置再生废水全部回用于脱硫、脱硝用水,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哈巴河县污水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需划定施工作业区、设置围墙、棚式贮存物料、硬化道路、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工等措施防止扬尘造成影响;土方工程作业时,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防止进出车辆泥土粘带;物料运输应使用帆布覆盖,防止运输过程中的飞扬和和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载,建筑固废必须及时清运指定的倾倒地点。储煤场、渣场全封闭喷雾抑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废气经耐高温袋式除尘器、低氮燃烧+SNCR 脱硝技术、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后由50m 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施工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尽量避免多台设备同时运转,以减少噪声对敏感点的叠加影响。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引风机、鼓风机进风口加装消声器,从源头降低噪声污染;在风机底座、水泵基础加装减震装置,接管处加装减震喉管,设备和管道采用柔性接头连接,有效地降低噪声和设备震动;项目建成后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管理,对噪声集中的风机房、水泵房的门窗采用隔声门窗,并确保门窗完好无损。运行厂界处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土方大部分用于地基回填,其余用于垫高低洼地,无弃土外运。对施工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对于废钢筋等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剩余的废砖等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外运至附近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对于场地内的表层土壤在场地内临时贮存,最终作为场地绿化用途加以利用,表土临时贮存场覆盖土工布防尘、防流失。项目运营期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暂存,统一外售于当地建材企业作为生产原料使用。布袋除尘器的布袋每 1-2 年更换一次,废布袋产生量为 0.05t/a,集中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被替换的废弃树脂交由厂家回收。锅炉运行维修保养过程中和备用柴油发电机所产生的废机油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拉运处置。一般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废暂存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六)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实施规范化管理。 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氮氧化物:26.5t/a。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