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 (略) (略) (略) 分公司2016年 (略) 移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采购人为中 (略) (略) (略) 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略) 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 ||||||||||||||||||||||||||||||||||||||||||||||||||||||||
二、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经营范围由车辆租赁服务相关内容, (略) 合同的能力。 2、参选供应商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012年至今类似车辆租赁服务的 (略) 经验(提供合同或订单复印件)。 4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与 (略) 无不良 (略) 记录。 (二)、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 1)、资质要求:乙方应 (略) 甲方要求的营运资质和相关设备、设施、人员等条件; ①车辆排量1.6L以下(包含1.6和1.6T),颜色黑色或者银色,购置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在12-16万元之间; ②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50万元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③车辆公里数5万公里以下; ④车辆注册登记日期在2013年1月1日之后; ⑤租赁车辆如非全新车辆必须有4S (略) 出具的包含评估价格、车况的车辆检测报告; ⑥出租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无条件更换租赁车辆; ⑦出租方按时交纳各项规费,保证承租方能正常用车; ⑧ (略) 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⑨承租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油料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 ⑩车辆租赁属动产租赁需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⑾车辆必须为省内牌照(可在中选后上牌,交车时为省内牌照); ⑿车型统一,16台车辆车型在5种车型以下; ⒀16台车辆于50日内交付使用; ⒁出租方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⒂出租方承担协议期内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年度检验费、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以上)。 1.在租赁期内,因承租方导致车辆出现损伤、事故的, (略) 理: a.车损金额小于或等于绝对免赔额的(绝 (略) 条例设定金额为依据), (略) 承担该维修费,负责安排修复; b .车损金额大于绝对免赔额, (略) 办理索赔,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险公司 (略) 分由承租方承担,如因承租方驾驶员违法的原因造成车辆交通 (略) 无法理赔,则由承租方承担。 c.若根 (略) 门认定,承租方因酗酒、超速、野蛮驾驶车辆或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对交 (略) 责任,对出租方的权益造成的损失, (略) 负责。如需提供替代车,按上节内容计算替代车租金支付给出租方。 2. (略) 做主修理事故车辆.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维修时,承租方须告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监管事故车辆维修,以确保车辆维修质量。 3. (略) 车辆维修且维修时间超过五天时,出租方需提供同档次备用车辆供承租方使用,否则除车辆维修期间租赁费用。
2)、车辆基本要求( (略) 有权): (1) (略) 提供的车辆性能良好,车牌号、行驶证等车辆相关信息与车身、车辆实际情况相匹配,并承担由此引致的法律责任; (2)乙方拥有 (略) 有权,保证未对该等车辆设置抵押等,保证无任何第三方对该等车辆主张权利,以确保甲方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不受任何限制和妨碍。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 (略) 驶所需的有效证件。(注:一级标准以中华人民 (略) 颁发的最新《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为准。)如甲方需要,乙方还应负责车辆贴膜及其费用; (3)租赁前,乙方除了要保证车辆的发动机、仪表盘等技术状况良好外,还需保证车辆随车物件配备齐全,车内应该备有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防盗装置等。 3、车辆保险要求:乙方应对租赁车辆及乘客投保如下险种及保额的保险(包含但不限于):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车辆盗抢险、玻璃险、司乘险(1万/座)、第三者责任险(50万)、不计免赔险。乙方应将投保以上保险的复印件提交给甲方。乙方应 (略) 周期的保险有效性、连续性。 (二)交付后要求: 1、车辆交付要求: (1)乙方应在规定的起租之日将租赁车辆在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甲方使用。交付车辆时,乙方应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2)乙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备、各种性能良好。如因乙方租赁车辆未办理证件或未 (略) 门的要求办理各种手续及缴纳费用而造成停运和/或罚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车辆维修保养要求: (1)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日常养护、定期保养及维修,以保证甲方对车辆的正常使用,甲方按车辆使用说 (略) 日常检查、保养,特别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点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通知乙方后应即刻去指 (略) 维修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要求不同车型根据车辆保养严格依照《车辆保养手册》要求, (略) 保养。租赁车辆维修期间,该车辆的停放、维修及保管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如期安排租赁车辆的维护保养,并保管相关数据、检查记录、事故及事件记录等供甲方查阅。 3、车辆突发事件要求: (1)如果遇到事故、机械故障、修理、停运或其他一些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正常用车时间超过2天,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确保向甲方提供相近类型、级别、车况的车辆供甲方暂时使用,并不得另外收取费用。若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暂时替代车辆, (略) 租赁其他车辆或造成甲方其他费用及损失,乙方应承 (略) 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自应付乙方租金中予以扣除; (2)乙方 (略) 政区域内车辆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街道救援电话视救援地点远近2-4 (略) ,如故障2小时可以排除则已,如2小时不能排除安排同档次车型替换; 4、车辆停放要求:租赁期内,车辆应停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 5、其他要求:乙方对知悉或甲方提供的甲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三) (略) 罚建议: 1、经道 (略) 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甲方有权拒付租赁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救援时,甲方有权拒付租赁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无责的事故车辆维修期间,乙方免费提供替换车辆,甲方不承担事故造成车辆现值的损失。 3、未按要求购买车辆保险的,甲方有权拒付租赁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发生出险事故,则乙方承 (略) 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拒付租赁费用并要求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出租方承担协议期内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年度检验费、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以上);上述要求出租方负责租赁车辆的日常养护、定期保养及维修。 5、承租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油料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 6.在租赁期内,因承租方导致车辆出现损伤、事故的, (略) 理: a.车损金额小于或等于绝对免赔额的(绝 (略) 条例设定金额为依据), (略) 承担该维修费,负责安排修复; b .车损金额大于绝对免赔额, (略) 办理索赔,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险公司 (略) 分由承租方承担,如因承租方驾驶员违法的原因造成车辆交通 (略) 无法理赔,则由承租方承担。 c.若根 (略) 门认定,承租方因酗酒、超速、野蛮驾驶车辆或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对交 (略) 责任,对出租方的权益造成的损失, (略) 负责。如需提供替代车,按上节内容计算替代车租金支付给出租方。 7. (略) 做主修理事故车辆.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维修时,承租方须告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监管事故车辆维修,以确保车辆维修质量。 8. (略) 车辆维修且维修时间超过五天时,出租方需提供同档次备用车辆供承租方使用,否则除车辆维修期间租赁费用。
9、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作补充约定。 10、车辆规范要求
4)、付款方式:租赁费用按季度结算,每个季度结束后第一个月5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方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以转账方式支付。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略) 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 * 日15时00分至 * 日17时00分( (略) 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 (略) 网(http:/ *** )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 (略) 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 (略) 项目报名)。 (略) 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 (略) 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 (略) 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 元(¥ 0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略) 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 (略) 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 (略) , (略) 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 (略) 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略) 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09时00分;地点: (略) 市章 (略) 大道26号全球通大厦附属一楼会议室; (略) 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 (略)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 (略) 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 (略) 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 (略) 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 (略) 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仅在(http://)、“ (略) 网” (http:/ *** )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工- *** 联系人邮箱: * x.c ***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 (略) 网(http:/ *** )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无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略) (略) 分公司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