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5年01月15日10时至2025年03月1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 (略) (http://**)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略) (略) (略) 8号附12号附1-186号车位
(一)标的物产权证号:渝(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33.37平方米,套内面积:12.7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5年01月30日止。
(二)标的物 (略) 是“欧鹏.央著天域”,负1层,布局为单车位,目前空置;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或向相关部门了解。
(三)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四)根据相关规定:车位的第一次和第二次拍卖优先 (略) 业主需求,变卖则不受限制。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法院负责交付。
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法院负责交付。
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变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9.#元,起拍价:5.#元,保证金:#,增价幅度:5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 (略) (略) 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略) (略) 安排)。 (略) (略) 联系电话:023-#(限工作时间)、#
二、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 (略) 不予准许。
三、根据法律规定, (略) 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变卖。本院变更变卖时间的, (略) (略) (略) (略) (略) 上重新公告。
四、变卖方式:
(一)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二)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将依法被罚没,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用户必须交齐变卖价全款才能成功报名,出价竞买)
五、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01月0 (略) 联系。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 (略) 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开户行:建行重庆 (略) 支行;账号:##)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变卖预缴款、竞买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变卖预缴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特别提醒: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 (略) (略) :023-#(限工作时间)、#
(略) (略) (略) 咨询电话:023-#
(略) (略) (略) 监督电话:023-#
(略) (略) (略) 监督电话:023-#
(略) (略) 督察室监督电话:023-#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8号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