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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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730,0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富顺晨光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阶段)勘察及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企业业绩“注:(1)勘察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勘察审查合格报告复印件,已完成业绩时间以勘察审查合格报告时间为准。” 修改为:“注:(1)勘察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勘察审查合格报告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已完成业绩时间以勘察审查合格报告时间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完成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自贡 (略) 2024年4月24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