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部分
质疑一、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无财务无业绩要求。后又要求在商务部分中提供:单位业绩和运营业绩!单位业绩加分项8分、运营业绩加分项2分!这个项目施工根本没什么复杂工艺、技术。为什么需要业绩来加分?难道是给某些大佬打造的吗?建议取消单位业绩! (略) 一次机会!
答:本项目招标文 (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范本编制,可以设置商务部分加分。本项目建设面积约2.*亩,工期仅为140日历天,时间要求非常紧,为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故需具有类似经验的施工单位实施建设。
质疑二、提问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工程施工、项目运营等内容。(1)施工部分: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 (略) 等工程。(2)运营部分:负责本标段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的运营,制定运营方案,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由此可见,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工程施工部分没有复杂的工艺及技术,运营部分才是重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对施工单位无业绩要求,然而却在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单位业绩加分项8分,运营业绩加分项2分。
请问:招标人这样设置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是为特定的施工单位定制的加分项吗,人为设置门槛,排挤符合资质的建筑单位参与投标。强烈建议取消单位业绩加分项,加重运营业绩加分项即可。
提问2、格式合同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0.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承包人。
投保内容:本合同工程;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开工日起直至签发工程缺陷责任期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由承包人按国家规定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按国家规定执行,由承包人支付。
20.5 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承包人应为其采购的工程设备(电机、水泵、阀门、管材等)保险及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并缴纳保险费。 若项目存在分包, 则分包人也须购买此项保险,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按国家规定执行。保险期限为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年限。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第一次进度款拨付之前;
请问以上所有险种都是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吗?承包人保险凭证的期限:第一次进度款拨付之前吗?
答:1、本项目招标文 (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范本编制,可以设置商务部分加分。本项目建设面积约2.*亩,工期仅为140日历天,时间要求非常紧,为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故需具有类似经验的施工单位实施建设。
2、第三者责任险需以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名义投保,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为第一次进度款拨付之前。
质疑三、本项目是否有招标人代表作为评标专家?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四、若提交纸质投标保函,是否需要递交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纸质投标保函原件是否需要密封?
答:是否出具委托书和纸质保函原件密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不做评审标准。
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略) 涪陵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百胜镇中心村片区)答疑补遗(1)
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5工期为180日历天调整为140日历天;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工期由180日历天调整为140日历天。
招标人: (略) 涪陵农林水利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时间:2024年5月15日
[**].CQCF
(略) 涪陵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百胜镇中心村片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