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24〕1号)、 (略) (略) 等4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的通知》(日教发〔2024〕24号)等有关文件,为完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规范课后服务收费行为,五莲县发 (略) 会同县教 (略) 拟定了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县直学校*/生·课时,其他学校2元/生·课时;每课时为40分钟。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20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五莲县发 (略) 。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五莲县发 (略)
2024年11月11日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课后服务费定价方案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学校:
依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24〕1号)、 (略) (略) 等4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的通知》(日教发〔2024〕24号)等有关文件,为促进课后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规范课后服务收费行为,现将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结合我县课后服务内容、方式、时长等实际情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县直学校*/生·课时,其他学校2元/生·课时;每课时为40分钟。
二、收取方式
课后服务收费按月据实收取,不得提前预收。学校按照学生当月实际参加课后服务情况,向学生出具收费告知书,于次月据实收取费用。
三、有关要求
(一)课后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课后服务费。困难学生应当持有贫困证明或贫困生建档卡等证明材料。
(三)学校在提供课后服务时,应当提前公示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收费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