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报来“世纪路(西)快速化工程”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 (略) 网,提高通行能力,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2019〕99号)规定和中府办处〔2024〕1577号批复,结合《世纪路(西)快速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世纪路(西)快速化工程”,项目代码2204-*-04-01-*,项目 (略) 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火炬开发区、东区街道、石岐街道。
三、项目建设内容:世纪路(西)快速化工程起 (略) 平交,自西向东,终点与烟筒山隧道西侧顺接,全长约5.041公里。项目 (略) 标准,主线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辅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为42.5米-63米。项目利用现状隧道1座, (略) 隧道;预留互通1处,为广澳高速新增中山互通。 (略)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慢行道透水铺装、慢行道绿化带设置下沉式绿地等。
四、项目总投资额*.*元,建设 (略) 镇两级财政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根据《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粤发改资环函﹝2017﹞6305号)规定,公路、 (略) 项目属于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目录范围。请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工作,并在项目设计和建设阶段,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加强管理,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