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略)Y-ZCZL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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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房屋管理所3间公房商铺招租项目挂牌公告暨延长信息公告期限电子竞价公告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房屋管理所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略)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4 |
挂牌日期 | 2024-12-05 |
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序号1-3标的物月租金从第3年和第5年起分别递增5%。 二、所有标的物的消防设施和各种安全设施均由竞得人按要求自行完善,日常管理和设备维护、税费、管理费、水电费,均由竞得人统一负责。 三、所有标的物出租不设装修期,表后水电安装由竞得人负责。 四、所有标的物原租赁合同期未满的,合同期满经出租方60天内房屋安全整改,交付使用时才能起计新一租赁合同期;标的物原租赁合同期已满的,竞价成功后经出租方60天内房屋安全整改,交付使用时才能起计新一租赁合同期。 五、所有标的物不得擅自转租、分租。出租的非住宅公房商铺全部不得住人,不得经营机动车维修服务业;不得经营和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化工原料等危险品;不得经营燃气代充点,不得经营殡葬服务行业,不得经营酒吧和KTV等娱乐场所。 六、除序号1-2标的物仅可经营不使用明火的餐饮项目外,其他标的物不得经营中餐馆、西餐馆、快餐店、小吃店、制作加工食品店等餐饮行业。 七、序号1-3标的物有房产证。 八、所有标的物无抵押情况,所有标的物无争议。 九、所有标 (略) 建设项目、政府征收或社会公共利益被征用等情况,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腾退房屋。 十、序号1-3标的物没有原承租户,不设置优先权。 十一、以上标的按现状进行电子竞价。 十二、本项目不设保留价,如竞买人拒绝出价导致流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所有标的物中标后签订租赁合同时须交付6个月的租金(按租赁期内最高的月租金计算)总额的款项作为公房商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四、所有标的物的座向、面积、位置、楼层、形状等均以交付的房屋现状为准。竞买人必须在竞投前按规定时间自行到现场勘查竞租物业,再决定是否竞投,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投,即视为标的物的座向、面积、位置、楼层、形状等均无异议。 十五、所有标的物如有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计收。 十六、序号3标的物无水、有电,序号1标的物有电、共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