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越溪乡山头应村中心塘养殖塘经营权承包(重)
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经村委会上会后决定本竞价项目进行重新竞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竞价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越溪乡山头应村中心塘养殖塘经营权承包项目(重)
2、项目地址:位于宁海县越溪乡山头应村
3、 项目概况:山上应中心塘约75.25亩,山下应中心塘约62.845亩,大脉山中心塘约194.813亩,设为三个标段。竞价人对养殖塘面积如有质疑,可自行踏勘现场不丈量,此面积为合同签订面积,不予更改,承包人自行负责。
4、项目用途:水产养殖。
5、进水港、内塘岸、 (略) 、水、电到户均由承包人自理。
6、承包期限:*年
山上应山上应中心塘、山下应中心塘(公历2025年 3月 27日起至公历2031年3月26日止)。
大脉山中心塘(公历2025年 3月1日起至公历2031年2月28日止)
具体以承包合同为准。
7、限价:养殖塘标底为3500元/亩/年;
8、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2日起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 (略) 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一)参与投标、竞标、网上竞价过程中因串标、围标等行为被有 (略) 理过,且在限制竞标期限内;
(二)存在串标围标嫌疑,被他人举报并经核实;
(三)借用他人名义参与竞标;
(四)被列为宁海县水产养殖失信人员;
(五)竞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失信被执行人;
(六)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情节严重。
三、竞价保证金金额、竞价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地点
1、投标保证金
山上应中心塘养殖塘:*万元人民币
山下应中心塘养殖塘:*万元人民币
大脉山中心塘养殖塘:**万元人民币
2、山上应中心塘、山下应中心塘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25年1月9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9日9时30分止。
3、大脉山中心塘养殖塘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25年1月9日14时00分至2025年1月9日14时30分止。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及地点:竞价人以现金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宁海 (略) 。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作为履约保证金(按发包公告第八点履约保证金内容,多退少补)。未中标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在竞价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
四、报名时间、地址
1、山上应中心塘、山下应中心塘报名时间:2025年1月9日9时00分至2025年 1月9日9时30分
2、大脉山中心塘养殖塘报名时间:2025年1月9日14时00分至2025年 1月9日14时30分
3、报名地点:宁海 (略) 。
4、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报名时竞价人携带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③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投标保证金。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山上应中心塘开标时间:2025年1月9日9时40分
5、山下应中心塘开标时间:2025年1月9日10时00分
6、大脉山中心塘养殖塘开标时间:2025年1月9日14时40分
竞价地点:宁海 (略) 。
五、竞价要求
1、标的报价以十元为单位递增。
2、竞价人 (略) 场价格,结合自身管理技术水平,自行报价。
3、竞价人须认真仔细报价,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也包括自然灾害的风险。各种风险(包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均由竞价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
4、报价必须使用人民币填报,发包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的投标报价。
5、竞价人须按照投标函的式样和要求填写或打印,投标报价精确至十元
六、中标方式
1、本次竞价以暗标形式,报价最高者中标,低于底价无效。本次三个标段的中标人各一名,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发包。同一个塘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现场抓阄的方式确定中标候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竞价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合格竞价人可自行从《 (略) (略) 》下载承包公告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承包事宜。
八、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须按年度承包款的20%向村委会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承包合同终止*方返还养殖塘后30日内,*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方,不足抵充的部分,*方仍需补足。
九、承租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承租期限为六年,分六期付款: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中标人携带中标通知书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一次性付清当年的承包款,第二年开始承包款于每年的十月一日前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以此类推。如不按时缴付,发包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发包,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 (略) 置。
十、其他
1、在承包期内养殖塘的养殖临时设施,水、电路、河道清淤等均由承包者负责( (略) 、养殖塘小闸门、塘岸加固等,承包期满无偿归还*方所有,不得随意破坏,否则照价赔偿。
2、*方同意由*方或养殖管理部门在养殖用房外张贴或养殖塘边竖立养殖信息公示牌,公示*方姓名、照片(肖像)、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养殖塘面积、编号及租赁期限等有关信息。”
3、对原养殖户的棚屋,中标 (略) 理。
4、中标人中标后须自行使用,不得转让,如确需转让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方可转让。
5、发包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发通知,不作解释,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6、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或大型企业项目征用土地,*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征用。终止合同,土地征用费归*方所有,在承包期内青苗费补偿款归*方所有,承包外青苗费补偿归*方所有。
7、未经*方、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及现状,不得建设不动产及与养殖方式不相符的基础设施设备等后果自负。
8、投标时需缴纳标书资料费为100元/塘,售后不退。
9、本公告解释权归宁海县越溪乡山头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县越溪乡山头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越溪乡山头应村
联系人:应能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宁波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 (略) 590号
联系人:张晓丽
联系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