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凤阳县大溪河镇七里村公益事业建设公益设施及环境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凤阳县小溪河镇燃灯乡鼓乡大道1号
成交金额:***万*仟*佰零*元*角*分(小写:*.6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2024年度凤阳县大溪河镇七里村公益事业建设公益设施及环境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2024年度凤阳县大溪河镇七里村公益事业建设公益设施及环境改造项目内容包含:主要建设内容: (略) 工程、零星硬化工程、铺装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等。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兴利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伊东礼、王广庆、徐作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公管综〔2023〕19号》文件指导标准收费,招标代理费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或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凤阳县大溪河镇G345与312省道交叉口西20 (略) 港汇中心A座2812室,联系人:黄龙或朱婉茹,联系电话:*或*。也 (略) 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 http://**-0*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所需材料详见:http://**-63dd-4f17-b17c-*c6eda8.html)向凤阳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新 (略) 凤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0-*。
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万*仟*佰零*元*角*分(小写:*.66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凤阳县大溪河镇G345与312省道交叉口西200米
联系方式:黄龙、*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港汇中心A座2812室
联系方式:朱婉茹、*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龙、朱婉茹
电 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二次报价函
- 提交申请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业务提交2024/09/20 10:24:070天0小时27分25秒
- 服务系统通过2024/09/20 15:29:410天5小时6分34秒
0天0小时27分25秒
0天5小时6分34秒
附件: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