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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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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的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6)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土建工程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资格预审申请人名称相一致。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资格预审申请人名称相一致。 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4.资格预审申请人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