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培训基地(机构)、 (略) 校( (略) 校):
为进一步规范技能提升培训质量,发挥社会各类培训资源的优势,调动社会培训机构参与我县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主动性,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愿申请、部门评审、择优比选”的方式,确定承担富宁县2024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费用
中式面点制作,培训经费*元。
二、培训对象和人数
对有培训需求、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共计30人。
三、培训机构
择优比选确定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1家。
四、比选范围
截至2024年6月20日24:00点前,在人社部门完成认定备案的职业培训(基地)机构、 (略) 校( (略) 校)、行业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
五、比选条件
(一)年培训(教学)规模应不低于100人。
(二)有与技能培训专业、人数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办公用房,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学习工位。
(三)配备有专职校长与教学管理人员,有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配备有与技能培训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
(四)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五)建立有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
六、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培训机构,可向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申报提供以下比选材料:
(一)富宁县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证件材料:学校简历、场地规模证明、办学许可证、批准文件或相关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单位财务人员资格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业绩材料:培训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及机构承诺无违纪违规材料。
(四)师资材料:申请培训专业的理论和实训教师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五)管理制度:包含申请培训项目及专业(工种)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培训教材。
(六)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等文本资料。
(七)申请培训专业的理论和实习教学设备(设施)明细表及实物照片,就业服务或安置单位合作协议书,培训机构补充的其他资料。
七、比选方法
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按照拟选机构数量与报名机构数量不低于1:3的比例,对申报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申请表、证照、信誉、培训业绩、培训保障、就业安置能力及比选文件的规范性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比选确定1家机构为2024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八、其他事项
(一)申报比选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二)申报资料最迟于2024年7月2日17:00前报送至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联系人处,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地址:原地税局办公楼一楼(普厅大酒店对面,北海大酒店旁)),联系人:李娅;联系电话:0876-*,*,邮箱:*@*q.com。
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