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垃圾分类及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靖宇县垃圾分类及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 靖宇县垃圾分类及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靖宇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二期)北侧 | ||
建设单位 | 靖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靖宇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二期)北侧,占地面积35921.09m2。主要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库区、生活垃圾中转仓库、分选车间,其中:建筑垃圾填埋库区设计总库容14.78万m3,建筑垃圾填埋规模为37.5t/d;设计生活垃圾转运能力为150t/d,垃圾中转仓库2456.64m2,分选车间2540.32m2。项目总投资5917.46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靖宇县垃圾分类及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最大限度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少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垃圾中转压缩过程产生的渗滤液、除臭系统排水及洗车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租用办公楼的排水系统进入靖宇县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装置,其他废水全部排至新建调节池,经压力提升至靖宇县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要求,定期清抽至靖宇县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珠子河。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冬季取暖用热采用电取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分选废气、生活垃圾压缩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经各自生物过滤洗涤除臭处理后,污染物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经各自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生活垃圾分选及压缩过程产生产生的无组织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值要求,建筑垃圾运输中道路扬尘、填埋场装卸扬尘、填埋场库区摊铺、压实扬尘采取及时洒水、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和库区周边设置防尘网等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垃圾压缩设备、推土机、钩机、铲车及通风设备等,通过对选用低噪环保型设备,产噪设备底座加减振垫、风机进出口管道上安装消声器,风机进出口处用柔性接头连接、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及维护、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分类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本项目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转运;生活垃圾分选物主要为废钢铁、电线等,暂存于分选物暂存区,全部外卖废品收购站。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对建筑垃圾填埋区、调节池、分选车间、生活垃圾中转仓库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确保污染物不会进入土壤环境,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七)鉴于本项目在生产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你单位需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 (略) 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