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县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县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2024-PDSCG-16
(略) 受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的委托,就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县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估算金额(万元) |
一标段: (略) 支行食堂食材采购 | 1年 | 24 |
二标段:鲁山县支行食堂食材采购 | 1年 | 24 |
三标段:宝丰县支行食堂食材采购 | 1年 | 23.5 |
四标段:叶县支行食堂食材采购 | 1年 | 24 |
五标段: (略) 支行食堂食材采购 | 1年 | 23.5 |
六标段:郏县支行食堂食材采购 | 1年 | 24 |
采购估算金额合计 | 143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2.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自行承诺);
2.3供应商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合同一份;
2.4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的查询结果,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6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并进行登记的,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磋商;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2.7.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7.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7.3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7.4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7.5供应商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7.6供应商(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 (略) 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7.7供应商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10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日9:00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略) “新平台3.0注册入口”( http://**:8989/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完成企业账号注册,老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供应商凭企业账号登录系统(http://**:8989/),点击项目信息——项目报名中——参与投标——网上报名(点击右上侧的“投标人登记”)完成投标登记,供应商须将资格要求的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在报名登 (略) 进行上传,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应投标登记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2获取方式
凭企业账号登录系统(http://**:8989/),点击参与的项目——参与投标——磋商文件下载,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磋商文件费500元,平台使用费2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备注:“阳光易招” (略) 联系方式:
客服QQ:*、*、*
客服电话:0371-* *(8:00-21:3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2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220号芝麻街公 (略) 16栋;
4.3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
4.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 官网》、《中国 (略) 》、《采 (略) 》上发布, (略) 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20号芝麻街公园里 D区16栋
联 系 人:陶素 李红玉
联系电话:*
采 购 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地址: (略) (略) (略) 南 (略)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