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 更正人名称
舟 (略)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JWSD—ZD(C) * (重)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五、更正理由:
/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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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 年1月21日14时30分 | |
2 | 第三章中“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八)条款 投标无效的情形 | 3、在投标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1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的; 3.2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的; 3.3投标报价文件 (略) 单独包装密封或在其他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信息的; 3.4报价文件中出现其它错误信息的。 | 3、在投标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1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的; 3.2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的; 3.3投标报价文件 (略) 单独包装密封或在其他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信息的; 3.4报价文件中出现其它错误信息的; 3.5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
3 |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的“第3条款 评分细则”中的“投标报价”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0× * %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 (略) 有有效投标人投标平均值的90%的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即投标人 (略) 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平均值90%的报价,不作为评标基准价, (略) 理),投标人的价格分别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0× * %(价格分最高为70分,高于70分报价按70分计算)。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 (略) 理。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万事达 (略)
联系人:张燕玲
联系电话: ***
地址:浙江 (略) 千岛路 * 号建设大厦A座 * 室
2、采购人名称:舟山普陀山 (略)
联系人:朱宇君
联系电话: ***
地址:舟 (略)
3、监督机构名称:舟 (略) 纪检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