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重大科研项目“揭榜挂帅”攻关机制,充分利用区内外科技创新资源,攻关制约长寿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 (略) 长寿区“揭榜挂帅”科研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长科局发〔2022〕23号)文件要求,经需求征集、专家论证、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将长寿区2023年度“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涵定位和榜单设置
“揭榜挂帅”项目主要聚焦我区重点行业产业重大技术需求问题,由长寿区科学技术局组织“发榜”,符合 (略) (略) 校、 (略) 所和企业等单位均可以参与“揭榜”。“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主要涉及新能源和生态环保领域。
二、榜单任务
(一)新能源领域
项目一:硅碳负极规模化生产技术突破
需求目标:硅碳负极已成为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具潜力的锂电池负极材料,现寻求有负极开发经验的单位,开发以气凝胶粉末为前驱体的各类包覆结构的负极材料制备技术,解决其循环寿命短、首效低、成本高等问题。
考核指标:室温下,电流1.0 C(额定容量C:室温下完全充电的电池以1小时率电流(数值等于C)放电,达到终止电压时所放出的容量):
1.首效≥85%,比容量≥750 mAh/g;
2.循环200圈,容量保持率≥90%;
3.循环500圈,容量保持率≥80%。
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
榜单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二)生态环保领域
项目二:聚苯硫醚生产过程中废水处理技术突破
需求目标:开展聚苯硫醚生产过程中废水处理技术突破攻关,研究开发聚苯硫醚生产过程中的高硫碱废水的处理技术,包括生化处理过程中特殊毒性污染因子的影响及菌种繁殖驯化技术支持和物化处理阶段工艺流程优化等。
考核指标:
1.厂区废水排放口出水水质满足COD<500mg/L、氨氮<45mg/L、总氮<70mg/L、硫化物<1mg/L、pH6-9;
2.在保证厂区污水排放出水水质的情况下,处理量达到420m3/d;
3.处理过程中不产生新的污染物因子。
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
榜单金额:不超过550万元。
三、揭榜单位条件
揭榜单位为区内外有研发实力的高校、 (略) 所、企业等创新主体或其组成的联合体(与发榜单位不能为 (略) ,即没有互为发起人、出资人、股东、董事、高管、债权人、下属公司等利益关系)。项目负责人在揭榜攻关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去工作职位。项目牵头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较稳定的科研人员队*,有能力完成发榜单位提出的任务;
2.能针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技术难题的可行性方案,并且该方案、技术、仪器设备等不涉及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
3.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的科研和技术开发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各主体组建联合体共同开展揭榜攻关;
4.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严重科研不端与失信行为记录、不良信用记录、重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四、揭榜流程
(一)受理揭榜。揭榜单位于2024年2月9日前,根据发榜项目要求自行申报,提交《 (略) 长寿区“揭榜挂帅”项目揭榜书》,包括项目研究可行性方案、技术路径等,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至长寿区科技局。
(二)揭榜评审。长寿区科技局会同发榜单位组织项目立项评审,评审专家组由发榜单位与长寿区科技局共同确定。评审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名且人数为奇数,由产业一线专家、技术专家和发榜单位相关负责人等组成。按照需求导向、优中择优的原则,发榜单位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一家单位为揭榜单位。
(三)项目公示。对拟支持的项目(除涉密项目外),由区科技局通过长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任务书签订。对公示无异议以及虽有异议但依法依规经过审查、处理可以继续进行的项目,发榜单位、揭榜单位与区科技局三方共同签订揭榜项目任务书,明确目标任务、研究计划安排、结题验收标准,细化、约定各自责任与义务、科研诚信承诺、经费拨付计划、奖惩措施和成果归属等内容。
五、揭榜时限
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2月9日。
六、其他说明和要求
(一)申报要求。本榜 (略) 内外产学研单位发布,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应当具有良好社会信用。发榜单位不能作为揭榜单位。
(二)项目管理。长寿区科学技术局将为揭榜单位与发榜单位在对接洽谈、信息交流、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全程服务。项目实施按照“里程碑”管理模式,发榜单位对揭榜单位开展节点考核评估,并视考核情况分阶段拨付经费。
(三)诚信管理。揭榜单位、发榜单位以及其他参与“揭榜挂帅”项目组织实施的各方面力量,须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骗取财政资金等不良行为发生。长寿区科学技术局将全程跟踪和监督检查,对存在违规现象的责任主体,按照科研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略) 外揭 (略) 市科技部门,纳入科研信用记录,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咨询电话
长寿区科学技术局科技管理科:柴彦林,023-*、*@*q.com。
附件:1. (略) 长寿区“揭榜挂帅”项目揭榜书(模板)
2. 科研诚信承诺书
3. 联合揭榜协议书
(略) 长寿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