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验收(验收报告、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地 点: (略) 谢岗镇谢岗振兴大道140号18号楼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为443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432平方米,主要从事台灯、模具的加工生产,一期设计年加工台灯*件、模具105套。
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01月20日
联 系 人:李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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