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17 日,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验收组根据《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地点: (略) 桥头 (略) 1 号 2 号楼(东经 114°7"44.940",北纬 23°1"36.510")。
项目性质:迁扩建。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占地面积2520m2,建筑面积*m2,项目主要从事热收缩管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热收缩单壁管798.4吨、热收缩双壁管1996吨。
(二) 建设过程及环境审批情况
(略) 原位于 (略) 凤岗镇三联村麻 (略) 7号厂房A栋二楼A(北纬:22°45′23.280″,东经:114°7′30.26″),建设单位于2018年11月委托广西新 (略) 编制了《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2月6 (略) (略) 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8〕*号,项目占地面积2100m2,建筑面积2100m2,年产热收缩单壁管200吨、热收缩双壁管520吨。主要设备为混合机1台、双螺杆造粒机1台、单螺杆挤出机5台、扩张机6台、切管机2台、分线机1台、包装机3台、冷却塔3台、空压机1台等。并于2019年8月对现有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 。 并于2020年06月29日首次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登 记 编 号 :*MA52C8Q27P001Y,有效期限:2020年06月29日至2025年06月28日。建设单位于2024年5 (略) (略) 编制《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0月21 (略) (略) 的审批同意:《关于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4〕4267号), (略) 迁至 (略) 桥头 (略) 1号2号楼进行迁扩建。迁扩建后,项目年产热收缩单壁管798.4吨、热收缩双壁管1996吨。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于2024年10月开工建设。2024年11月15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并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2月14日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
项目于2024年11月15日完成排污登记的变更申请 , 登记编号 :*MA52C8Q27P001Y,有效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9年11月14日。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 (略) 罚记录等。
(三) 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 1500 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 30 万元,占实际总投资 2%。
(四)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所对应的生产设备及配套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关于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4〕4267 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均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本次验收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项目造粒、挤出成型工序冷却水为普通自来水,通过冷却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1074.375t/a。
(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略) (略) , (略) 桥 (略) (略) 理。
(3)项目将投料混合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在投料混合工序的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对 (略) 部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 (略) 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投料混合工序废气收集方式为单层密闭负压,废气收集控制风速为 0.5m/s,共一套“布袋除尘装置”配 (略) 理设施, (略) 理能力为 8000m3 /h。
(4)经加强车间管理后,破碎工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5)项目造粒、挤出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在造粒、挤出成型工序的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有机 (略) 部收集,车间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高空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造粒、挤出成型工序废气收集方式为单层密闭负压,废气收集控制风速为 0.5m/s,共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配 (略) 理设施,排放口编号为 DA001,排放筒高度为 20m, (略) 理能力为 *m3 /h。
(6)项目油扩机的油槽、干扩机的加热柜等有机废 (略) 域设有加盖密闭或直 (略) 理,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设施顶部的集气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高空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扩张工序废气收集方式为单层密闭负压,集气管道废气收集控制风速为 5m/s,共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配 (略) 理设施,排放口编号为 DA002,排放筒高度为 20m, (略) 理能力为*m3 /h。
(7)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 (略) 、生产车间采用密闭形式并在生产时项目将车间门窗关闭、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等噪声治理措施。
(8)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9)塑胶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管材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粉尘渣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生产车间内的一般固废仓(15m2)内,交专业公司( (略) (略) )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一般固废仓场地地面已做好硬化,一 (略) 外张贴了一般工业固废的标识,并已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雨淋等措施。
(10)废甘油、废甘油桶、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生产车间内的危险废物仓(20m2)内,交给资质单位(现交广东 (略) )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按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危险废物台账。危险废物仓已设环氧树脂防渗层,场所张贴了危险废物的标识,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等措施。
(11)造粒、挤出成型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1)、扩张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2)已完成规范化设置, (略) 理前后监测采样口,并设置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四、环境环保设施调试结果
(一) 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
(1)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造粒、挤出成型工序废气中的非*烷总烃去除率约为83%,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扩张工序废气中的非*烷总烃去除率约为 83.5%。
(二)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 (略) 检测报告(报告编号:QD*P3)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 W1 中的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 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 1B 级标准限值二者较严值要求。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
DA001 造粒、挤出成型工 (略) 理后采样口 Q1 中非*烷总烃的排放浓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 2024 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量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DA002 扩张工 (略) 理后采样口 Q2 中非*烷总烃的排放浓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 2024 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量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厂界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即:周界外浓度最大值)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 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量(即:厂界下风向监控点浓度值)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略) 1h 平均浓度值)要求。
(3)厂界噪声
厂东界外 1m 处 N1、厂南界外 1m 处 N2、厂西界外 1m 处 N3、厂北界外 1m 处 N4 的昼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实际排放量为0.1459t/a(有组织0.09t/a+无组织0.0559t/a),满足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0.2703吨/年以内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均按要求达标排放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实际排放量满足项目的总量控制要求、各固体废弃物均按要 (略) 置,符合《关于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4〕4267 号)的文件要求,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评及批复手续齐全。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且满足了有关“三同时”环保管理制度要求。验收及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设施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措施运行正常,项目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均按要求达标排放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实际排放量满足项目总量控制要求、各固体废弃物均按要 (略) 置。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均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本次验收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该项目达到验收标准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对周边环境无影响。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2)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建议建设单位定 (略) 对排气筒的排放数据进行检测,以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建设单位固体废物的产生及转运,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年在广东省固体 (略) 进行申报。
(5)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