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略) 延伸工程( (略) 至绿谷大道)补充文件(1)
各潜在投标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略) 延伸工程( (略) 至绿谷大道)施工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和补充:
一、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和标准中商务报价评审
序号 | 评审内容 | 好 | 较好 | 一般 |
1 | 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中,报价下浮率15.9%(即投标报价*.25元)的为好,报价下浮率14.0%(含,即投标报价*.54元)-15.9%(不含,即投标报价*.74元)的为较好,其他均为一般。 |
现在修改为:
序号 | 评审内容 | 好 | 较好 | 一般 |
1 | 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中,报价下浮率15.9%(即投标报价*元)的为好,报价下浮率14.0%(含,即投标报价*元)-15.9%(不含,即投标报价*元)的为较好,其他均为一般。 |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1)有差异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代建单位: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2024年09月23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A**]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略) 延伸工程( (略) 至绿谷大道).LSSC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