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建宁县濉溪镇河东村农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位于 (略) 建宁县濉溪镇 (略) 15号。调查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6.(略)°,北纬26.(略)°,占地面积为4231.3平方米。该地块历史沿革主要为山地、茶树林地、仓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濉溪镇河东村民委员会委托福建 (略) 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地块利用规划
本次调查地块拟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A2)。
三、调查结果
通过对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调查结果表明建宁县濉溪镇河东村农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及相邻地块均无可能的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地块内土壤表层样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内 (略) 域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符合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濉溪镇河东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廖主任(略)
五、检测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检测单位:福建 (略)
联系电话:0591-(略)
六、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
报告编制单位:福建 (略)
联系电话:0591-(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