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莲花镇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冷库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莲花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莲花镇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冷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莲政报〔2024〕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托咨询单位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增加莲花镇非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同意实施莲花镇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冷库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莲花镇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冷库建设项目,2404-*-04-01-*。
三、项目业主: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供电站旁。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166㎡,其中厂房2052㎡,附属楼114㎡。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消防、电气、弱电、室内给排水等安装工程,地面硬化、围墙、挡土墙、绿化、排水沟、停车位等室外配套工程。
六、项目总投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37.*元,其中工程费用35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4.*元,预备费为32.*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七、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意见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并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莲花镇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冷库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1日
公开方式: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莲花镇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冷库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1.40 | |||||||
设计 | √ | 13.46 | |||||||
建筑安装工程 | 350.19 | 业主自定 | |||||||
监理 | √ | 7.40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的招标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作出。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