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 1.按项目部安排的施工进度开工完工。分包人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价格0.1%的违约金。分包人无正当理由连续停工3日或累计停工10日以上的,承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分包人承担未完成工程造价10%的违约金。质量 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 (略) 有关质量要求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1.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处以合同总额10%的罚款,分包人应采取返工、修理等补救措施使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安全文明施工 2.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每天组织板前安全交底; 1.材料使用完后,必须按项目部现场规划要求堆放,成方成垛,必须保证每天作业面工完料尽场地清,保证专 (略) 的整洁; 2.分包人必须于施工开始前,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包含但不限于工伤保险)。劳务分包人必须按规范要求为自有工人提供充分的劳保装备及劳动保护措施,上述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资质 3.专业分包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管理人员 1.现场设一管理人员,对项目部的施工进度安排及作业要求进行调度,指挥现场机械设备作业,管理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