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区基层水产品快检能力,根据《关于明确2023年度 (略) 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部分工作任务资金的通知》(盐农财[2023]20号、盐财农[2023]53号)文件要求,经区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并按“三重一大”程序报区纪委监委备案,拟对2023年省级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盐都区水产品快检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立项,现对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质监科反馈。联系电话:*。
为提升我区基层水产品快检能力,根据《关于明确2023年度 (略) 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部分工作任务资金的通知》(盐农财[2023]20号、盐财农[2023]53号)文件要求,经区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并按“三重一大”程序报区纪委监委备案,拟对2023年省级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盐都区水产品快检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立项,现对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质监科反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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