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拟对广东百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 (略) 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建设地点: |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 (略) 10号4#厂房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1422平方米,建筑面积9964平方米,主要从事混 (略) 板及电子产品的生产及样品研发与测试,年产*套混 (略) 板及电子产品。项目定员96人,年工作28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进入潼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项目回流焊、波峰焊、涂覆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标准;回流焊、波峰焊、后焊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废气排放执行相关规定;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锡渣和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处理;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刷子、 (略) 、废抹布和手套、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环境风险:环境风险类型为原辅料泄漏、废气事故排放,项目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可以将项目的风险水平降到较低的水平,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采取合理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