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废法》中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这一文件要求,现将,临沂 (略)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内容公示如下:
公示名称:临沂大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
企业名称:临沂 (略)
地址: (略) 兰山区工业园区大城后村北450米
项目现场负责人及电话:王勇t*
环保负责人及电话:陈涛*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规模:年收集危险废物6850吨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贮存仓库1 座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厂区平面示意图:见附件1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类别:
HW08(900-199-08、900-200-08、900-203-08 至900-205-08、900-209-08、900-210-08、900-214-08、900-217-08 至 900-220-08、900-249-08),HW09(900-006-09、900-007-09),HW12(264-011-12、900-252-12、900-253-12、900-299-12),HW13(265-103-13、900-014-13、900-016-13、900-451-13),HW29(900-023-29),HW49(900-039-49、900-041-49)(感染性、剧毒性以及性质不明确废物除外)。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见附件4
危险废物来源: (略) 辖区产生危险废物50 吨以下的企业、实验室废物产 生、维修拆解单位产生且自愿委托的危险废物,垃圾分类产生的家庭危险废物。
污染物防治措施如下:
1、设置专用危险废物贮存仓库 1 座,建筑面积为2000m2。严格按照《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层渗透系 数 K≤1×10-7cm/s,仓库内采用货架式储存,均采用吨包或吨桶贮存,配备有感 温成像视频监测、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器、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灭火器、消火栓等,同时张贴各种警示标识,仓库专人管理。
2、危险废物运输委托青岛 (略) 进行,危险废物最终委托山东创业 (略) 、费县 (略) 等处置。见附件2、附件 3
3、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3)要求。
4、项目自产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光触媒棉、油泥、冲洗废水、废油桶、废抹布等,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移严格 执行五联单制度。
6、收集、贮存、转运过程严防危险废物的跑、冒、滴、漏现象。
7、2022年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情况见附件5
临沂 (略)
202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