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苏 (略) 俊鑫饲料添加剂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吕四港经济开发 (略) (江苏 (略) 内)
建设单位:江苏 (略)
编制机构:南通 (略)
编制人员:刘如燕(**)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吕四港经济开发 (略) (租赁江苏 (略) 部分闲置厂房2800m2),总投资额 *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 ,主体工程改建生产车间一座,配建饲料添加剂生产线一条,购置酶解罐、天然气锅炉等设施设备41台(套),贮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同步新建。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鱼溶浆*t,鱼油1000t的生产能力。吕四港镇政府已立项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3-*-89-01-*)。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营管理中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其结论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改建完善雨水、污水分类收集系统,露天污染场地区域应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隔套冷却水循环补充回用;生活废水、初期雨水、生产性废水配建“收集池+调节池+混凝气浮池+A2O+排放监督池”预处理设施,同步配建初期、后期雨水切换系统。所有预处理后废水纳管吕四港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纳管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TP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
2.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须回收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标准执行;废矿物油等危险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委托有相应资质及处理能力的单位安全合法处理。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