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建设的合浦县革命烈士陵园项目位于合浦县革命烈士纪念碑所在山岭右侧,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1平方米,根据《合浦县城城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合浦县自然资源审批委员会会议纪要(2023年第3期)》,确定合浦县丰门岭革命烈士纪念碑右侧*.71平方米土地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和广场用地,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为:建筑密度≤5%,容积率≤0.1,绿地率≥75%,建筑限高≤12米,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执行。
经核算,项目占地面积为309.50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179.90平方米,公厕两座,占地12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54.33平方米,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324.73,公厕面积为129.60平方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密度3.06%,容积率0.045,绿地率75%,小型机动车位15辆。
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外立面以米黄色外墙漆为主,黑色和红棕色涂料为辅,坡屋顶及斜屋边采用灰色琉璃瓦,体现建筑稳重、庄严的特质。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将总平面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2日。现就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建筑设计方案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如需听证的,请于公示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逾期视为无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方式建言献策,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邮寄地址:合浦 (略) 160号(规划股),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和建筑效果图
合浦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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