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精河县庆博新型建材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
验收监测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精河县庆博新型建材厂
建设地点:八家户 (略) 北十八巷022号
公示内容:比对监测技术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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