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 (略) ),鱼台县经 (略) 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鱼台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台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略) 置程序,有效地预防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进一步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 (略) 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以及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建设生态济宁,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鱼台县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14)《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21〕119号);
(1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1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部令第17号);
(17)《突发环境事 (略) 理办法》(部令第32号);
(18)《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
(19)《 (略) 办公厅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3〕51号)。
1.2.2部门规则
(1)《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略) 令第549号);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略) 令第645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5)《关于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的通知》(国家环 (略) 环〔2006〕9号);
(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7)《饮用水水 (略) 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8)《关于加强南水北调沿线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06〕79号);
(9)《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4〕15号);
(10)《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鲁政办字号〔2020〕50号);
(11)《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12)《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鲁政办字〔2020〕166号)。
1.2.3技术依据
(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4)《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5)《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山东省危险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件)应急预案》;
(7)《 (略) 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8)《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9)《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0)《 (略) (略) 地表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1)《 (略) (略)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12)《鱼台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14)《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1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 (略) 第40号令);
(16)《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国家环境保护部征求意见稿);
(17)《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略))。
1.2.4一般性文件
(1)《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1年第17号);
(2)《关于将第二类水污染物严重超标和空气严重污染纳入环境安全应急管理范围的通知》(济环字〔2011〕134号);
(3)《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 (略) 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济政字〔2020〕86号)。
1.3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略)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 (略) 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严重污染, (略) (略)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或影响正常取水的。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略)人以上,(略)人以下;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略)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 (略) 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 (略)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或影响正常取水的;
(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 (略) 、风 (略) 或居 (略) 、医院、学校 (略) 域的;
(7) (略) 界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略)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略)元以上,(略)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或影响正常取水的;
(6)造成跨县界突发环境事件。
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除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按照突发事件的诱因,突发环境事件可以分为事故次生、企业排污、自然灾害引发等三类。其中事故次生类主要包括由于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以及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次生等;企业排污类包括企业排污导致的水污染(含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有毒化学品污染等;自然灾害引发类包括因自然灾害引发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鱼台县境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超出事发地镇(街道、社区)处置能力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县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县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地质环境突发事件除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鱼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1.5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的原则。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预防、预警工作,扎实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2、属地为主, (略) 置。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镇级政府负责 (略) 域突发环境事件 (略) 置工作。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进 (略) 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3、分级响应,分类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和预警级别的等级划分,各级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超出本级政 (略) 置能力时,应及时上报上一级政府。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实行分类指导、 (略) 置。
4、部门联动,社会动员。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如果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通报生态环境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略),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5、依靠科技,规范管理。积极支持鼓励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略)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在环境应急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
2.1.1应急领导机构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 (略) 内的环境应急工作,指挥突发环境事件 (略) 置,与县政府、 (略) 以及其他县(区)领导机构和部门间的协调工作,落实统一部署,及时报送信息。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
副组长:协助环保工作的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县 (略) )局长、县 (略) (略) 长、 (略) (略) 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 (略) 、县环境监控中心、县发 (略) 、 (略) 、 (略) 、县 (略) 、 (略)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 (略) 、县 (略) 、县综合 (略) 、 (略) 、县住房 (略) 、 (略) 、县 (略) 、县自然资 (略) 、县 (略) 、 (略) 、 (略) 、县文 (略)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经 (略) 、县电力公司等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要求;统一协 (略) 置与救援工作;指导各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2.1.2领导机构各组成部门职责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为突发环境事 (略) 置工作的参与单位和协作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县政府办公室:批准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视情组织成立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指挥部负责人;审议批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审议的重要事项;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向国家、省有关部门、市有关部门及县政府报 (略) 置情况;当突发环境事件超出本 (略) 置能力时,提请上级政府启动更高层次预案,请求国家、省、市救援支援;协调解决事故现场及外围救护所需的人员、物资、器材装备和救援资金;协调中央、省、市驻鱼单位和驻鱼部队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县委宣传部:根据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安排,负责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县 (略) :负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日常应急值班;负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保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委托,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反应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专业和社会资源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 (略) 工作;做好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测、应急监测、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建立环境保护应急队(略),组织环境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环境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 (略) 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县发 (略) :负责应急状态下所需应急物资或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物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涉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
(略) :负责应急状态下紧缺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承担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状态下煤、电、油、气运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按照现行医药储备体系负责医药用品的调拨供应。
县 (略) :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化工 (略) 、经 (略) 及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指导事发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参与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和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 (略) 理和抢险救援工作。
县环境监控中心:研究确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方案,决定是否启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指导应急监测的实施;统一调配全县环境监测系统力量和资源, (略) (略) 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并负责批准培训学和能力;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 (略) 置措施的常备应急力量;要对各地所属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由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 (略) 络,保证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 (略) 置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略)主要包括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略)、专业应急救援队(略)、企业应急救援队(略)、社会力量。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队(略)建设,专家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为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成员单位、镇(街道)、经 (略) 管委会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略),煤矿、电厂、大中型化工企业、制药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要依托企业的消防、防化队(略)组建应急分队,同时依托社会力量组建志愿者队(略),并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和专业培训,形成由县、镇(街道)及经 (略) 、企业、社会组 (略) 络体系。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依托环境应急监测队(略)、消防队、企业应急专业队(略)、社会力量,培养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突发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 (略) 置措施的应急队(略),确保在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参与并完成应急监测、污染防控 (略) 置工作。
重点建设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略)、饮用水源地应急快速监测和救援队(略)等。
6.2资金保障
(略) 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市 (略) 与县 (略) 提出预算, (略) 审核后列入年度县级财政资金预算。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略) (略) 域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给予资金保障。
6.3抢险装备及物资保障
1、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利用现有环境应急物资、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和更新本部门环境应急物资装备;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县环境应急物资装备的保障工作。
2、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基本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基本应急物资有充足的储备。县有关部门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储备物资。
3、建立与周边其他县(市、区)的环境污染事 (略) 置的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迅速从其县(市、区)调入。必要时,由县人民政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4、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略);加强环境应急队(略)的能力建设,培训一支业务精,力量强,反应快,熟悉环境应急工作的应急救援队(略);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境内煤矿、电厂、大中型化工、制药企业的环保、消防、防化知识业务培训。
5、重点 (略) 段(危险化学品运输途经的人 (略) 、饮用水源地和危险化学 (略) )沿途各县活性炭等应急物品及装备的储备,由县发 (略) 统一储备、管理、调度,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及时供应。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突发环境事件涉及的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组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咨询专家技术人员数据库,确保在启动预警后、事件发生后相关环保专家能及时到位, (略) 置提供决策依据;县 (略) 组织对环境污染事件预警、 (略) 置开展技术研究。
6.4应急车辆保障
县 (略) 要做好应急车辆的保障工作,县 (略) 及各镇环保站至少装备1辆环境应急指挥车、1辆环境应急监测车,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
6.5通信保障
充分发挥“(略)”环境举 (略) 的作用,做好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信息畅通;各级通信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保障突发环 (略) 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必要时在现场开通应急通讯设施。
各级环境应急相关专业部门要完善 (略) 络与各部门、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和通信技术力量,保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 (略) 络性能完好,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部及现场各专业应急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6.6技术保障
建立科学的环境安全预警系 (略) ,县政府要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危险化学品、应急物资、典型案例等信息库,并向各成员单位发布,实现信息共享。
县 (略) 负责组织县内外有关环境专家开展环境安全领域科研活动,加强环境安全预防、预警、预测 (略) 置技术的研究开发,不断改进技术装备,根 (略) 置工作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略)支 (略) 置工作。
6.7应急资源的管理
建立环境 (略) 络及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 (略) 置和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和信息库,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突发环境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在对现有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突发环境事 (略) 置所需物料、装备、通讯器材等物资,以及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生产能力和有关技术、信息的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对有关技术资料、历史资料等的收集管理,实现资源共享。
6.8交通运输保障
县 (略) 建立交通工具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制定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并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规划应急交 (略) ,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交通安全畅通。
6.9医疗卫生保障
县 (略) 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资源动态数据库,明确应急医疗救治队和医疗中心的分布及其能力、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制定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方案。
6.10治安保障
(略) 应建立警力分布动态数据库,制定维持治安秩序、实行警戒和交通管制的警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工作方案,加强对 (略) 、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依法打击环境突发事件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6.11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紧急避难场所保障工作。要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 (略) 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逐步建成一批设施完备、布局合理、能够满足人员紧急疏散的避难基础设施,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供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7宣传培训与演练
7.1宣传教育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镇(街道)政府、经 (略) 管委会要对应急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开展环境应急教育,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广泛宣传环境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7.2培训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类环境危险源单位要制订落实环境应急救援及管理人员日常培训计划,提高其专业技能 (略) 置能力。开展对社会应急救援志愿者的招募、组织、培训,形成专业应急队(略)、企业专兼职救援队(略)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
7.3演练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各地政府、重点环境危险源单位应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按照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组织不同类型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提高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
8监督管理
为保障环境应急体 (略) 于良好战备状态,应强化环境应急常态管理,并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效能。
8.1预案管理与修订
认真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有关规定, (略) (略) (略) 组织修订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由县政府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并对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进行动态更新。预案修订时间为每三年修订一次,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动态更新时间为每年一次。
8.2监督考核工作机制
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规定的职责。
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设置、应急预案制定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与执行、队(略)建设和人员培训等情况,应自上而下建立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同时,健全环境应急装备、经费管理使用等审计监督制度。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3.1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 (略) 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或者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贡献的;
(5)奖励资金由鱼 (略) 支付。
8.3.2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 (略) 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 (略) 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9附则
9.1本预案用语的含义
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次生衍生环境事件:某一突发公共事件所派 (略) 置不当引发的环境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 (略) 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预案分类:根据鱼台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分为两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等。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物辐射污染事件。
(略) 理: (略) 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所采取 (略) 置措施。 (略) 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 (略) 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 (略) 置两部分。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预案解释部门
本 (略) (略) (略) 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附件
10.1 鱼台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结构图
10.2 鱼台县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响应启动及分级响应流程图
10.3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流程图
10.4 突发环境事 (略) 置流程图
10.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流程图
10.6 鱼台县主要企业风险源及风险等级一览表
10.7 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人员联系表
10.8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10.9 应急救援物资可调配联络表
10.10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快报表
10.11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基本内容格式
10.12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申请
10.13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发布内容框架
10.1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格式
10.1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结束宣布格式
11附图
10.2鱼台县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响应启动及分级响应流程图.docx
【政策解读】
视频解读|鱼政办字〔2024〕15号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台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