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城南镇CN*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告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略) (略) (略) 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 (略) (略) 站—— (略) (略) 站http://**.cn→站群导航→ (略) 自然资 (略) →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 (略) 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314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8日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城南镇CN*地块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地址 | 城南镇坑洋村、林岙村 |
用地面积 | *平方米 |
调整内容 | 一、根据华纬空间规划勘测(台州)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编号:HWF*],建设单位申 (略) 城南镇CN*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GG*号]中的许可内容:总建筑面积由*平方米变更为*.1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变更为*.0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变更为*.19平方米【其中住宅*.7平方米变更为*.07平方米;商业338.5平方米变更为335.85平方米(其中餐饮用房211.71平方米);物业管理经营用房273平方米变更为274.46平方米;物业管理办公用房204.8平方米变更为208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300平方米变更为300.96平方米;配电房、开关站570平方米变更为561.97平方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60平方米变更为61.04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用房80平方米变更为84.28平方米;门卫及消控室35平方米变更为30.97平方米;邮政快递服务用房54平方米变更59.37平方米;群众健身场地(室内)135平方米变更为164.69平方米;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存放点50平方米变更为54.07平方米;储藏室、出地面风井及其他610平方米变更为出地面风井及其他155.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变更为*.97平方米;容积率1.81变更为1.80。机动车位由641辆变更为644辆,其中地上机动车位由16辆变更为13辆,地下机动车位由625辆变更为631辆;地上非机动车位由611辆变更为597辆,非机动车智能充电口由298辆变更为291辆。 二、1#楼~36#楼、总平面图、地下室施工图因图审及设计深度要求,对原施工图进行优化变更,补充相关详图,具体详见出具的联系单。 三、其他内容不变。 |
附:1、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 2、联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