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高陂镇建筑、陶瓷垃圾弃土场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陂镇建筑、陶瓷垃圾弃土场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梅州 (略)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2500.(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0%。
梅州 (略) (略) 大埔县高陂镇乌槎村林大坑山猪斗( (略) 内部),场址坐标为E 116°39′22.966″,N 24°11′10.381″。项目总占地26.664公顷,项目规划建设内容主要包括:5个 (略) 中1#、2#和3# (略) 为第II类一般工业固 (略) ,占地分别为(略)m2、(略)m2和(略)m2,容积分别为26.(略)m3、58.34m3和138.27m3,合计占地(略)m2,第II类一般工业固 (略) 总容积222.(略)m3;4#、5# (略) 为陶瓷垃圾、建筑垃 (略) ,其中4#为陶瓷垃圾填埋场,占地(略)m2,容积64.(略)m3;5# (略) 为建筑垃圾填埋场,占地(略)m2,容积82.(略)m3,陶瓷垃圾、建筑垃 (略) 总容积147.(略)m3。厂区内新增焚烧厂房占地6170m2,包括焚烧车间(2700m2)、一般固 (略) (1800m2)、控制室(360m2)、 (略) 理车间(1310m2)等。本次改扩建均在 (略) 内进行,无厂外新增占地。项目一般工业固 (略) 、陶瓷垃 (略) 和建筑垃 (略) 设计服务年限均为30年。
现实际已建成《高陂镇建筑、陶瓷垃圾弃土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1#、5# (略) 及其废水、废气配套设施。配套设施包括: (略) 理设施、 (略) 理设施、拦渣坝、防渗系统工程、渗滤液 (略) 理处理、地下水导排系统、雨水导排系统、地下水监测井等设施。因此本次验收工作对项目进行分期验收。
公示时间:自公式之日起20个工作日,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