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现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9 时 00 分
2、原招标文件内容:
3.2.3工程量清单报价填报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格式、要求填写,同时报送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版本。工程量清单报价部分必须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件。电子投标文件包含的表格其内容必须与书面文件完全一致。投标文件正本中综合单价分析表所填报的综合单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一致。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现变更为:
3.2.3工程量清单报价填报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格式、要求填写。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原招标文件内容:
注:业绩需提供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必须为牵头单位业绩)。
现变更为:
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必须为牵头单位业绩),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供,否则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内容: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应为已竣工且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现变更为: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5、图纸缺项,以新图纸为准。
6、原招标文件内容:
2 | 投标人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 | 5 | 投标人近三年每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2.5分,最多得5分。 | 5 | |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0 | | |||
3 |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 | 5 | 项目经理近3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计2.5分,最多得5分。 | 5 | |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0 | |
现变更为:
2 | 投标人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 | 5 | 投标人近三年每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计5分,最多得5分。 | 5 | |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0 | | |||
3 |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 | 5 | 项目经理近3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计5分,最多得5分。 | 5 | |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0 | |
7、行政监督部门:
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0317-*
招 标 人: 中共献县县委宣传部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泰蓝 (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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