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 * 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 (略) 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略) 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 ]4号)文件第十 * 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 个工作日。 (略) (略) “不锈钢表面酸洗项目”竣工废水、废气和噪声环境保护验收已于 * 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不锈钢表面酸洗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 建设单位地址: (略) 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内容:建设不锈钢表面酸洗、喷漆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 台套纺织机械相配套酸洗、喷漆的生产能力。 环保审批情况: * 年6月 (略) (略) 委托 (略) 源 (略) 编制《不锈钢表面酸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年7月获得 (略) 批复(仪环审【 * 号)。 投资情况: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 万元。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不锈钢表面酸洗项目”涉及的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 、项目变更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项目环评报告表和批复 * 致,无变动。 * 、验收监测情况 (略) 迈 (略) 于 * 日~3日对“不锈钢表面酸洗项目”进行验收监测(监测报告编号为:MST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 、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 * 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 * 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主任; 联系电话: *** ; 信箱: * * .com。 (略) (略) * 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