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略) (略) 《 (略) 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3〕4号)精神, (略) 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 4月22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下午:2:00-4: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 (略) ,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在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学历学位基础上)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时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报名级别为“免一科”)。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2016年3月1 (略)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级)的;
3.具有经济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截止当前最新 (略) 校名单请查看《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1〕第2号)。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报名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已通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其中一门的,报考级别为“考全科”,非“免考一门”。
(五)报考条件中涉及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用后学历报考的,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实公正,考后将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0分处理,若查明为抄袭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还将按违纪处理。请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考场内实施全程监控。
八、成绩公布和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略) 考试主管部门核准, (略) 人力社保厅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并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相关考生可从“便民服务”—“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和下载打印本人的“成绩合格证明”。
成绩合格人员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向省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领取《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证书》。具体申请 (略) 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九、有关要求
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实务科目开卷考试推荐参考书目及资料
(略) (略)
2023年2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