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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乡村振兴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孵化园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监理
标段)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E*2001)
一、内容:
现对本项目施工标段及监理标段变更如下:(一)施工标段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
款及格式一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一12.4.1付款周期予以明确及变
更,变更内容如下:12.4.1付款周期付款周期约定如下:(1)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至已完
工程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80%,工程竣工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额
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2)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
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为2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发包人无息返还给承包人:(3)最
终结算报告中工程款的3%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此款项待承包人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后并
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后,发包人无息返还给承包人。”2、补充上传本标段图纸资料,
图纸资料详见澄清文件下载页面。3、原投标文件递交祓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3
月11日上个9:30分。(二)监理标段: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
年3月11日上午9:30分。具体变更内容详见澄消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林格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林格尔县农发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和林格尔县气象局二楼
联系人:党瑞敏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铭傲 (略)
地
址: (略) 玉泉区南二环路138号玉泉大厦18楼1816-1819室
联系人:张刀龙
电话:*
电子邮件:nmgming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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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159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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