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秀山县留金、明珠、商贸等 (略) 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石材采购(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01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秀山华信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备注 | 包括完成秀山县留金、明珠、商贸等 (略) 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石材采购的供货。 | 30日历天 | 合格 | 2024.12.13 | #.72 | / | / | / | #.78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 (略) 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