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的要求,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调整《 (略) 叙永县罗汉林乡村振兴产业扶贫项目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位置
本方案位于分水镇。(详细位置见附件)
二、用地面积
成片开发方案面积:39.2549公顷
三、成片开发调整内容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不涉及范围调整,仅对项目开发时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
五、反馈方式
请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提出意见者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人:王承成
联系电话:0830-* 手机号码:*
邮箱:*@*q.com
邮编:*
附件: (略) 叙永县罗汉林乡村振兴产业扶贫项目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后年度实施计划表.docx
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