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前期编制(温郊乡桐坑溪、余朋乡芹溪溪、嵩溪镇时州溪)已由清流县人民政府以专题会议纪要[2024]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温郊乡人民政府、清流县余朋乡人民政府、清流县嵩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流县闽江上游 (略) ,招标代理单位为国友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清流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前期编制(温郊乡桐坑溪、余朋乡芹溪溪、嵩溪镇时州溪)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略) 清流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清流县温郊乡桐坑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河长约4.6km;清流县余朋乡芹溪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河长4.5km;清流县嵩溪镇时州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河长5km;
2.3 产业类型: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前期编制(温郊乡桐坑溪、余朋乡芹溪溪、嵩溪镇时州溪)可行性研究、前期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阶段、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和配合工作等;
2.5 最高控制价:*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项目审查、批复;
2.7 服务期限:7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5日8时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略) (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7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略) (略) (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略)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现金?电子保函
?其他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
9. 联系方式招标人:清流县闽江上游 (略)
地 址:清 (略) 695号,邮 编*
联系人:罗先生,电子邮箱:/
电 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国友 (略)
地 址: (略) 古田县城西 (略) 66-1号,邮 编:*
联系人:小彭,电子邮箱:/
电 话:*,传 真:/
(略) 名称: (略) 公共 (略)
网 址:http://**
联系电话:*
(略) 名称: (略)
地 址:清流 (略)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水利局
地 址:清 (略) 695号
联系电话: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