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康美珠海智慧药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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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康美珠海智慧药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香洲区 (略) 香洲区南 (略) 4057号四楼整层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康美珠海智慧药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香洲区 (略) 香洲区南 (略) 4057号四楼,租用厂房建筑面积2777.27平方米,主要从事中药饮片调剂代煎配送服务,预计年产中药汤剂*剂、小包装饮片100吨。本项目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工艺等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珠海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达标后, (略) (略) 排入南区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