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金凤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装修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略) 金凤区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金凤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 19:1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金凤 (略) 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1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金凤 (略) 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11室 | ||
预算金额 | ¥6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略) 金凤区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金凤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菁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海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凤 (略) 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八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满轲 * |
项目概况
(略) 金凤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金凤 (略) 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XHH-*
项目名称: (略) 金凤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略) 金凤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装修改造项目 | (略) 金凤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装修改造项目施工 | 1 | 主要包括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颁证室、婚姻家庭调解室、档案室等功能室的地砖铺设、吊顶、隔墙、墙面粉刷、安装新风系统等装修(硬装)改造等。(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 *.77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7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按10%扣除);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按10%扣除);④《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⑤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⑤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⑥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⑦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1、⑤、⑥、⑦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放入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模糊不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⑧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金凤 (略) 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03室
方式: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或电子版磋商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原报名邮箱,注意查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 (略) 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 (略) 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中国”和“中国 (略) ”信用记录查询截图等相关资质材料的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招标代理机构( (略) 金凤 (略) 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03室)现场报名或电子件发送至邮箱(*@*q.com)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磋商文件。
2.发布媒介:本项目在中国 (略) 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金凤区民政局
地址: (略) 金凤区
联系方式:李菁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海宏 (略)
地 址: (略) 金凤 (略) 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八层
联系方式:满轲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菁
电 话: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