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凯源物业2024-2025年度车辆租赁服务框架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名称为凯源物业2024-2025年度车辆租赁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凯源物业2024-2025年度车辆租赁服务框架采购
2、采购人: (略) 鼎 (略)
4、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5、采购模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6、资金来源:项目使用单位自有资金
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采购内容及规模
(略) ( (略) 、汇元职业培训学校)特种作业、岗评、考试及培训类项目涉及到学员往返接送,外出参观学习等用车需求,故进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四、投标人响应人的资质条件要求为: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业绩要求:近3年(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36个月)具有相关一定数量的服务业绩,服务业绩需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支撑材料(相关服务是指所报标的物,一定数量是指不少于3份合同) |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2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谈判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3 | 若 (略) (略) 鼎 (略) 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 (略) (略) 鼎 (略) 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 |
4 | 根据《《中 (略) (略) 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中 (略) (略) 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和《 (略) 鼎 (略) 供应链监督管理细则》, (略) (略) 鼎 (略) 实施不 (略) (略) 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 (略) 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 (略) 理。 |
5 | 供应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说明: (略) 站的查询结果打印或截图页面) |
6 | 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说明: (略) 站的查询结果打印或截图页面) |
7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五.采购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9日,登 (略) (略) (http://**)按时下载采购文件、图纸(如有)。逾期不能下载。
(2)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 (略) 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注册(详见http://**“服务中心”的“ (略) (略) 供应商注册操作指引”)。
(3) 供应商其他操作详 (略) (略) (http://**)“服务中心”的“ (略) (略) 供应商使用手册”。
六、采购文件的递交
1 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报价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 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9月14日8时30分。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09时00分。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http://**)。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 (略) (略) (http://**)。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662-(略)
招标人: (略) 鼎 (略)
联系人: 林工
电 话:0662-(略)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九.异议:见附件《投诉和受理》
采购人: (略) 鼎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2024年9月14日
投诉和受理
1、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略) 鼎 (略) 经营部投诉。
2、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2.1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表1。
2.2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3各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监督投诉机构: (略) 鼎 (略) 经营部
地址: (略) (略) 丰泰中心北塔十一楼
邮编:(略)
联系人:林生 联系电话:0662-(略)
3、投诉内容及时限,对采购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2天内提出。
4、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4.1投诉人不是响应人,或响应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响应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4.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找的。
4.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4超过投诉失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4.5已 (略) 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4.7涉及采购具体细节、其他响应人(响应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5、恶意 (略) 罚。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响应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
附表1: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投诉人名称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投诉对象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