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遗爱湖(X)生态修复还建小区(二期)项目
略服务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HGJYGC- ## 号
一、招标概况
X市遗爱湖(X)生态修复还建小区(二期)略服务于2017年12月8日在X市公共资源交略报建并备案,略,并于2017年12月29日完成评标工作。略成员由业主代表付登舟和X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李建辉、宋坤、易成芳、戴汉梅共5人组成。略提交的评标报告,略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略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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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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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德华建(X)国际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 |
湖略有限公司 |
X永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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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费愿意按《略省住建厅关于印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计费标准的37.68%计算 |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费愿意按《略省住建厅关于印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计费标准的33%计算 |
工程造价监管服务费愿意按《略省住建厅关于印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计费标准的39.78%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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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类别及等级 |
略甲级 |
略甲级 |
略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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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质证书 |
甲 ## |
甲 ## |
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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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尹向红 |
汪 敏 |
谢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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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业绩 |
1、X市遗爱湖(X)生态修复还建小区一期工程;2、X化工园十条路及排水工程;3、X晨鸣林浆纤略区二期吹填工程;4、X长河流域杨汊湖综合治理工程;5、六福湾还建小区一期工程;6、略区内(一至四标段)略安装工程(一至四标段) |
1、绿略A04地块项目;2、X市大泉路(沪蓉高速-X路段)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3、略区X路扩宽工程;4、X略妇产科大楼;5、略门诊大楼急诊楼、全略综合楼;6、X市东津新区科技路(鹿门大道-内环东线) |
1、X市白潭湖生态及周围地区配套工程(X大道)2、X市白潭湖生态及周围地区配套工程(王家湾还建小区);3、X市白潭湖生态及周围地区配套工程(X大道东段);4、X和谐路东线延伸建设项目;5、略花园小区工程;6、略 * 号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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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1、X新港唐家渡略综合码头工程;2、略际略道路市政工程;3、略东新区X大道市政工程;4、略东新区世纪大道市政工程; |
1、X市谈山隧道北接线立交桥附属工程、X市沿湖路(发展大道-胡家湾)改造工程略绿化工程;2、九街十八巷;3、略东院;4、略区X路扩宽工程 |
1、X市白略及周边地区配套工程(鹤鸣路);2、略际铁路东路工程;3、X楚略X府工程项目;4、X鑫龙房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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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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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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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略有限公司 |
湖略有限公司 |
X永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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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工程造价监管服务费愿意按照按《略省住建厅关于印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计费标准的47.8%计算 |
工程造价监管服务费愿意按照按《略省住建厅关于印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计费标准的39%计算 |
工程造价监管服务费愿意按照按《略省住建厅关于印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计费标准的49%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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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类别及等级 |
略甲级 |
略甲级 |
略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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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质证书 |
甲 ## |
甲 ## |
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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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朱习章 |
汪 敏 |
谢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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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业绩 |
1、X产业园棚户区改造一期;2、略市;3、X * 桥二期还建点;新美还建点合同;4、X古镇合同;5、略土方回填、主体及室外工程;6、恒天X文化创意起步区流光大道;7、唐渡五路PPP项目;8、X黄略;9、略区PPP管廊 |
1、略1#-5#楼及A.B要区地下室;2、X区光彩物流园1号路;3、万科-X国际B地块一期;4、X文化公园园林景观工程、回龙寺公园景观绿化工程;5、九街十八巷;6、新港物流园区X路 |
1、X白潭湖生态及周围地区配套工程(X大道);2、X市白潭湖生态及周围地区配套工程(王家湾还建小区);3、X市白潭湖生态及周围地区配套工程(X大道东段);4、X和谐路东线延伸建设项目;5、略花园小区工程;6、略 * 号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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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1、东成路监管;2、花园小区;3、略;4、略项目;5、X府工程 |
1、略;2、X市樊西新区产业大道新建工程;3、万科-X国际B地块三期;4、X略妇产科大楼及附属工程 |
1、X市白潭湖生态及周围地区配套工程(鹤鸣路);2、略工程;3、略府工程;4、X鑫龙房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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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8日(X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略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略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略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法
1.招标人:略
地 址:X市X区东门路126号
联系人:詹先生
电话(传真): ##
2.招标代理机构:中略有限公司
地 址:X市X区青砖湖路180号1栋301室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话(传真): ##
3.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X市公共资源交略
地 址:X市X区八一路46号
电话(传真): ##
中略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