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镇江分公司20 (略) 食堂空调设备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 (略) 镇江分公司20 (略) 食堂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WKZJ*)】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选,评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情况:
1. 第一中选候选人
(1) 参选人名称:【江苏斯 (略) 】
(2) 中选报价:【*.67元(不含税),*.00元(含税)】
(3)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供货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并通过比选人验收合格。】
(5)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
(6) 评选情况:【本项目2024年09月05日开始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4家参选人参与报名,2家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递交了电子参选文件。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选。经评选,江苏斯 (略) 综合排名第1】
(7)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2. 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公示期:【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6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 (略) 采 (略) 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选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工】
联系方式:【*,*@*q.com】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略) 】
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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