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 (略) 养老服务发展水平,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略) 购买养老服务回访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情况
项目申报主体应具有的条件:
1.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拥有独立银行帐号的社会组织;
2.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资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履行该项目服务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购买方规定的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购买服务内容
项目承接方提供专职工作人员,协助完成购买养老服务回访等相关工作。
三、服务周期和金额
本次服务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项目申报资金不得超过人民币#元。
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来使用,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独立核算,设立专项账目。如因项目实施问题,需要变更预算,须申 (略) (略) ,且项目预算变更次数不能超过两次。所有费用的支出均需提供正规的票据证明,如有不
能提供的,需要有相关协议或服务记录和照片等。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略) (略) 通 (略) (略) 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征集项目申请。
(二)项目设计。符合要求的申报主体依据项目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具体项目的实施计划。并在项目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q.com (略) (略) 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三)项目评审。 (略) (略) 组织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通过评审的项目。
(四)评审公示。 (略) (略) 将评审委员会认定的评审结果 (略) (略) 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承接项目主体确定后 (略) (略) 签订正式服务协议, (略) (略) 根据该协议,在项目开始实施时拨付70%首批资金,项目完成并通过评估验收后,拨付剩余30%资金。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内容 (略) (略) 负责解释。
联系人:茆芳
联系电话:#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