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 (略) 委政法委员会省级地方标准研制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1.采购编号:ZXZJZC*CS
2.采购内容及数量: (略) 委政法委《跨部门大数据办案通用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暂定名)和《跨部门大数据办案通用技术规范 第2部分:数字卷宗》(暂定名)2项省级地方标准研制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供应商无下列不良行为: (略) 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 (略) 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 (略) 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 (略) 级行业主 (略) 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 (略) 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期限和地点:
获取时间:
潜在供应商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磋商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截止时间之后至磋商前一日17:00前潜在供应商仍有权获取磋商文件,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获取方式:
方式一:
现场获取:到浙江至诚 (略) 义乌分公司406室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二:
线上获取;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获取,*@*q.com,磋商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报名资料于当日17:00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资料上注明联系方式,否则因代理机构联系不上供应商而出现差错,采购方概不负责)
工本费用汇款至:
开户名称:浙江至诚 (略) 义乌分公司
开户行:义乌农商银行江东支行
账号:*
行号:*(缴纳凭证应注明“采购编号+报名费”字样)
详细地址: (略) (略) 111号4楼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4)工本费用汇款凭证、联系号码(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时需提供)。
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4: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递交地点: (略) (略) 111号4楼405开标室。
递交方式:供应商现场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参与磋商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材料。
9.磋商时间:2024年10月23日14:00
10.磋商地点: (略) (略) 111号4楼405开标室。
11.磋商响应保证金:无。
12.业务咨询:
采购人: (略) 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敬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诚 (略)
地 址: (略) (略) 111号4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骆燕飞、王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061
质疑联系人:华晴杰 质疑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王梦萍 联系电话: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