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等文件要求, (略) (略) 委托浙江 (略) 对水亭畲族乡珠带式村2024-1仓储用地地块进行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概况
1、地块位置和四至范围:地 (略) 水亭畲族乡珠带式村,地块东侧为现状建筑及空地,南侧为现状建筑及空地,西侧为019乡道,北侧 (略) ,地块面积为*m2。
2、地块历史沿革:1975年前地块为空地,1975年~1996年地块内北侧为 (略) 责任公司,南侧为空地,1996年~2005年地块内南侧空 (略) 东山水泥预制品厂,2005年~20 (略) 东山水泥预制品厂出让北侧 (略) (略) ,2021年~20 (略) 东山水泥预制品厂出让 (略) (略) ,2022年 (略) 责任公司破产,厂房由 (略) 收购,收购后厂房闲置,未进行生产,2022年至今地块内由北至南依次为 (略) 、 (略) (略) (略) (略) ,目前该 (略) (略) 收储再开发利用。
3、地块规划情况: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拟变更为三类物流仓储用地,目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批复。
二、报告主要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内容及程序”,水亭畲族乡珠带式村2024-1仓储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主要结论如下:
水亭畲族乡珠带式村2024-1仓储用地地 (略) 水亭畲族乡珠带式村。
水亭畲族乡珠带式村2024-1仓储用地地块内土壤质量可满足*二类用地和DB33/T 892-2022非敏感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范围内无地下水,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以用于三类物流仓储用地予以开发利用。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四、地块调查编制单位
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吕工
通讯地址: (略) 萧山区民营企业发展大厦B座1902
联系电话:0571-*
水亭畲族乡珠带式村2024-1仓储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